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恒山东路9号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接待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Roland Arthur Lawrence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Roland Arthur Lawrence先生、董事Lee Chee Kong先生、Chin Wee Hua(陈伟豪)先生、连德坚先生、陈松先生和独立董事龚永德先生出席了会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
董事吕彦东先生、独立董事戴志文先生和李显君先生因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陈昌黎先生出席了会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
监事会主席符许舜先生和监事黄敏麟先生因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邓炜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陈松先生和陈同林先生列席会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有:
副总经理周照维先生、赵彤先生和谢维先生因时间冲突,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委托加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议案二、议案三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嘉士伯及其关联方,因此关联股东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和嘉士伯重庆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陈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