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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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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3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人

  ● 涉案的金额:75,837,516元

  ● 此案件还处于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南山”),公司法定负责人:刘朝坤

  被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或“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钟祥刚

  案由:物权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12月11日

  二、诉讼案件事实的内容及其理由

  原告云南南山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昆药集团归还侵占云南南山坐落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M1-5-1号土地的使用权;

  2、请求判令昆药集团赔偿云南南山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75,837,516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昆药集团承担。

  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在本次诉讼中主张的事实及理由

  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主张其于1996年4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M1-5-1号土地的使用权,该土地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土地面积为7,150.228平方米。后该块土地于2000年7月31日被昆药集团非法占用至今,并于土地之上非法修建了办公大楼等设施,严重侵害了云南南山的合法权益。云南南山目前被吊销工商执照但未注销。

  昆药集团经核实后的情况:

  昆药集团于2000年6月8日取得昆土高准字(2000)第006号《昆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并于2000年6月15日与昆明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昆明市土地管理局向公司出让了“宗地编号为M1-5-3,面积为14,240.213平方米”土地。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该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土地使用证”),根据该土地使用证显示:“土地座落:在昆明高新区M1-5-3地块,地类(用途):工业,终止日期:2050年6月7日,使用权面积:14,240.21m2”。

  以上资产权属清晰。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实,公司的土地使用证上的地块宗地编号及面积与云南南山诉讼的内容不相符。历史上,公司与云南南山没有发生过任何经济业务关系,未签署任何合同。

  该诉讼案件的涉案金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5,535,842.10元的22.60%。

  公司将按照法院诉讼进程积极应对此次诉讼,此案件还处于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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