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亚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达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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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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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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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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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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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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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骏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就银行授信融资事宜追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保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近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淳安支行”)申请授信融资,现根据中国银行淳安支行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配偶周珍女士为公司与中国银行淳安支行之间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1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73亿元,保证方就本次保证不收取相关费用。
陈汉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配偶周珍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保证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保证不收取相关费用,本次保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保证事项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周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该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银行授信融资事宜追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保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近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淳安支行”)申请授信融资,现根据中国银行淳安支行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配偶周珍女士为公司与中国银行淳安支行之间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1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73亿元,保证方就本次保证不收取相关费用。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上述事项是合理合规的,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配偶周珍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该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