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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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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团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道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7.73%,主要是本期票据到期兑付及背书转让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完毕。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调整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6.71%,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江西新视通完成清算注销,以及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34.51%,主要是内部购销未实现收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5.45%,主要是本期产品完成交付所致。

  (7)递延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29.44%,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的专项资金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47.01%,主要是本期积极开拓市场,相关的业务推广费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23.67%,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34.67%,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主要是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计提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100%,主要是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计提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96.89%,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期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0.50%,主要是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80.13%,主要是本期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656.56%,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505.24%,主要是本期新增应收尚未到期回款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以及本期购买商品付现,销售、管理、研发费用付现较上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107.18%,主要是本期股权转让收回投资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7.81%,主要是本期偿还的银行借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转让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00股质押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745,959,694 股的比例为16.50%。2017年10月27日,袁明先生与小牛龙行签署了《袁明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袁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全部转让给小牛龙行。截至本报告公告日,袁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97.92万元。以上资金占用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沟通,督促对方尽快归还其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后续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其他方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

  3、法定代表人事项

  公司原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会议决议选举刘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袁明先生,暂未完成工商变更。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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