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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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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ES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3、注册资本:11,276.9930万元(发行前);15,035.9930万元(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戴宝林

  5、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诺德中心3号楼22层

  6、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工业生产活动咨询;交通运输咨询;邮政、通信咨询;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销售五金交电(不含实体店铺经营)、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照明工程施工及与之相关的照明工程设计、研发、照明产品销售

  8、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代码E50)”

  9、电话:010-8857 8857-966

  10、传真:010-8857 8858

  11、电子邮箱:haoersai@hes0501.com.cn

  12、董事会秘书:侯春辉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发行人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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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戴宝林、刘清梅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512.84万股股份,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025.6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30%,为公司控股股东。

  除此之外,戴宝林通过高好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2.1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通过龙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上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31.44%;刘清梅通过高好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16.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通过龙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9.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上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32.35%;戴宝林、刘清梅之子戴聪棋直接持有公司135.9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戴宝林、刘清梅、戴聪棋上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65.00%,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018年10月,戴宝林、刘清梅、戴聪棋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戴宝林、刘清梅、戴聪棋作为公司股东/董事期间,在公司今后的任何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按照三方事先共同协商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表决;若无法就表决意见协商一致的,刘清梅、戴聪棋承诺遵照戴宝林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1、戴宝林

  男,出生于1965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5058319650501****;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2、刘清梅

  女,出生于1965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505831965022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3、戴聪棋

  男,出生于198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505831989112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投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持有豪尔赛股权外,戴宝林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高好投资3.74%的出资份额,刘清梅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高好投资13.51%的出资份额;戴宝林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龙玺投资1.00%的出资份额,刘清梅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龙玺投资16.91%的股权。除上述投资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投资的情形。

  1、高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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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末,高好投资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900.65万元、1,895.65万元;2018年度,高好投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0.20万元。2019年6月末,高好投资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900.49万元、1,895.49万元;2019年1-6月,高好投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0.16万元(未经审计)。

  2、龙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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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末,龙玺投资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501.11万元、499.61万元;2018年度,龙玺投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0.15万元。2019年6月末,龙玺投资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501.09万元、499.59万元;2019年1-6月,龙玺投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0万元、-0.02万元(未经审计)。

  四、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74,129户,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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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59.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3.66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情况为:

  1、15.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75.9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3,185,0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0118021978%。本次网上定价发行3,383.10万股,回拨后中签率为0.0292162091%,有效申购倍数为3,422.75754倍。本次网下发行数量为375.90万股,网下发行余股为1,744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为3,383.10股,网上发行余股为112,757股,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14,501股,包销金额为2,709,093.66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3046%。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8,937.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8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079.62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8036160368号)。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2.36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本次发行股数)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0,079.62万元(已扣除相关税费)。发行前不存在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况。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37元/股(以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相关税费)的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1.14元/股(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及其相关变动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审阅招股说明书。

  公司2019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2019年1-9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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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一)经营情况简要说明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145,113.72万元、流动负债余额为64,821.64万元、资产总额为148,268.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775.70万元,均较2018年末有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高速发展,公司的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相应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余额均大幅增长。

  2019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93,945.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45%;营业利润金额为24,080.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71%;利润总额为24,08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25.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54%。2019年1-9月,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美丽中国、绿色城市、夜游经济等理念的深入人心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照明工程行业近年来持续发展,已日趋壮大并步入跨越式发展阶段。公司作为照明工程行业的领先企业,近年来保持着高速发展势头,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增长较快。

  (二)对财务数据变动幅度30%以上主要项目的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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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9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业绩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经营模式、研发、采购、设计、施工、销售、款项回收、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预测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区间为108,100.00万元至129,720.00万元,较上年增长幅度为17.26%至40.71%;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21,186.10万元至25,423.32万元,较上年增长幅度为24.03%至48.84%。随着美丽中国、绿色城市、夜游经济等理念的深入人心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照明工程行业近年来持续发展,已日趋壮大并步入跨越式发展阶段。公司作为照明工程行业的领先企业,近年来保持着高速发展势头,2019年相应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增长较快。(上述2019年财务数据系公司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公司自2019年9月1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未出现本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0月17日届满,基于公司目前处于发行上市期间,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适当延期换届,公司上市后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十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4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三座36楼

  联系电话:0755-88602291

  联系传真:0755-22602290

  保荐代表人:庄后响、郑小民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意见如下: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担任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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