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力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6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公司章程》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6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6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括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6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瑞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就解聘及相关事宜与瑞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董事会对瑞华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9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叶韶勋、李晓英
5、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98、证书号:16)。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9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6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1日
至2019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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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登记及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9号楼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19年11月07日(星期四)10:00-12:00和13:00-17:00。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在2019年11月0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在会议召开日入场签到登记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冯涛、于海波
联系电话:0891-6601760
传真:0891-6601760
邮箱:wxk@wxkpharma.com
邮编:850000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76 公司简称:卫信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