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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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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9-04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旭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旭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4日受理了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虞文品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8)辽民初字41号裁定书,因案件需要,冻结了兴乐集团持有公司的200,000,000股股票。上述冻结股份200,000,00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下发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初41号(公告详情参见2018年12月29日披露 的2018-030号公告),兴乐集团已针对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初41号中的第四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83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兴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8,165.94元、55,810.68元,由其各自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9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辽执52号。裁定如下:本院(2018)辽民初41号民事判决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2019年9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兴乐集团持有公司2亿股股份将于2019年10月12日-13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为 000677)2亿股”,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81220000.00元(伍亿捌仟壹佰贰拾贰万圆整)。目前 ,康南科技已按相关要求将上述款项汇至指定账户。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进一步进展材料。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后,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面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风险。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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