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陶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朝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朝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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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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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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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高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高婷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补选其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和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拥有的部分位于义北工业园区和荷叶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权证编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9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8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501号,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人民币4,252.40万元转让给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上述标的资产全部转让价款人民币4,252.5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成。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3日、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并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以配合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793,30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905%,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8,048,787.0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于2019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于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1日、2019年9月3日及2019年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5、2019-066、2019-075、2019-078),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830,0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7)。截止本报告期末,北京点创尚未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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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1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64)。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6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793,30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905%,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8,048,787.0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于2019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于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1日、2019年9月3日及2019年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5、2019-066、2019-075、2019-078),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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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建伟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9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议,董事会同意补选李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婷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9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阳先生简历
李阳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四川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历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第503研究所人事科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政治工作部保密主管,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天津基地管委会综合处副处长、航天神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目前担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高婷女士简历
高婷女士,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历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六部总经理、北京高盈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担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高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会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亮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9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