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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的通知,海亮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海亮集团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海亮集团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海亮集团于2017年7月19日将其所持有的61,0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相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17-039号公告)。
2019年10月22日,海亮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61,000,000股解除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海亮集团本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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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亮集团质押该部分股权的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22日,海亮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用于融资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9年10月2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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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8,626,875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2,4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1,026,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亮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4,3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0%。
三、其他情况说明
海亮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