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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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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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振投资兴业信心

  (上接A01版)《条例》指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条例》体现了国家打造服务型政府以更好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持续发展的态度与决心。随着《条例》及相关政策举措的逐一落实,首先,借助于基于统一负面清单管理的公平准入制度建设,可以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创业发展机会。其次,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全面依法保护,以及通过政府服务理念与服务方式的转变、服务流程的优化,显著改善服务效率,可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而减少企业发展阻力。最后,多渠道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可以更有效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职能,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条例》明确,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条例》尊重企业的物权和经营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让各类所有制企业做到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管,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有助于全面提振投资信心,鼓励投资兴业,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活跃。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条例》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对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以及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意义重大。一是实施负面清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尤其是在电信、医疗、教育以及金融等若干领域,仍存在诸如出资规模限制、设立主体限制、软硬件标准等方面的门槛,实施更大力度放权,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相关行业的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将是重大利好;二是有助于加强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三是推动中小企业的科创能力;四是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环境。《条例》明确,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这有助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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