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6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薛飞先生股票账户于10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上述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同时构成了短线交易,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薛飞报告,其股票账户于2019年10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成交价格13.43元/股,由于公司拟定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薛飞先生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薛飞先生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薛飞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截至2019年8月30日,薛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薛飞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

  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

  薛飞先生股票账户于2019年10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短线交易期间,薛飞先生买卖公司股票未获得收益。

  2、依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薛飞先生违反了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薛飞先生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并短线交易的行为予以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

  3、经与薛飞先生核实,其因本人工作繁忙,股票账户由其配偶代为管理。因薛飞先生在上海工作,配偶长期居住在澳大利亚,对配偶的操作行为并不知情。薛飞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加强对相应监管措施的学习,严格管理自身股票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内秩序。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