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2号)于2017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为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并指派杨志伟先生、杨晓骋先生为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2019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银国际证券《关于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杨晓骋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从中银国际证券离职,无法继续担任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中银国际证券决定由刘朔辰女士接替杨晓骋先生履行本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相关职责。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杨志伟先生、刘朔辰女士。
刘朔辰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刘朔辰女士简历
刘朔辰,女,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准保荐代表人,2016年7月进入中银证券投资银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