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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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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得到全体董事的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的董事共5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决议

  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项目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得到全体监事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荣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决议

  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一、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的理财产品。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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