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金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聪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庆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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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他原因: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B、利润表
将“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正数列示改为亏损以负数列示。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将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0万元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92,253,200股增加到326,830,440股。为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对上年同期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最新股本进行了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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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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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应收账款期末数为372,451.33万元,比上年度期末数增长33.6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在福建省内分销市场占有份额提升及在福建省外新并购企业销售额大幅增长所致。
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7,366.19万元,比期初数增长61.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的业务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在建工程期末数为17,437.41万元,比期初数增长74.8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鹭燕医药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工程投资增加。
2、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3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在福建省内药品分销市场占有份额提升,医疗器械业务快速增长,福建省外新并购企业销售额大幅增长所致。
报告期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8.01%、44.15%、43.47%、42.86%、42.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增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06.6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医疗器械和福建省外分销业务应收账款账期较长,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月9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告编号:2019-068)。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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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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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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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