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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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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调整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拟由1.00%调低至0.60%。

  2、调整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拟由0.25%调低至0.10%。

  二、《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三、《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自2019年10月25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同时自上述调整生效之日起,结束本基金原管理费的费率优惠活动。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的规定,本基金调低管理费和托管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在更新时相应修改。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10月24日起,本公司增加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2303

  公司网站:www.huaruisales.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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