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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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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9-07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云佳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22,773.96万元,下降54.98%,主要为本期结构性存款、股东现金分红以及支付的税费增加;

  2、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76,910.28万元,其中新金融准则调整59,122.98万元(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调入),其余增加17,787.30万元,主要是本期结构性存款增加;

  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2,753.50万元,下降27.91%,主要是本期应收票据支付增加;

  4、报告期内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481.94万元,下降22.80%,主要是加强预付货款的管理;

  5、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408.74万元,上涨73.04%,主要是报告期内备用金增加;

  6、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期初增加650万元,其中执行新金融准则调整150万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入),其余500万元为增加了对北京酷鲨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的投资;

  7、报告期内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645.84万元,增长58.9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款项增加;

  8、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6,872.66万元,下降54.33%,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度计提的奖金;

  9、报告期内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2,622.39万元,下降49.60%,主要是报告期内本期支付了去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和12月的增值税;

  10、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1,125.50万元,下降32.62%,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度计提的费用;

  (二)利润表事项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603.21万元,增长10.7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深挖客户需求;

  2、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244.63万元,增长24.74%,主要是报告期内税率变化按16%税率提前预缴增值税;

  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781.21万元,同比上升11.21%,销售费用率同比上涨0.18%,主要是报告期收入上涨;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828.20万元,下降8.96%,主要是报告期内持续深化自主经营;

  5、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61.20万元,增长17.14%,主要是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增加;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增加848.70万元,增长49.18%,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引起。

  (三)现金流量表事项

  1、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同期减少4,423.09万元,下降14.47%,主要是报告期内更多的使用银行票据支付货款;

  2、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同期减少1,759.75万元,下降43.52%,主要是今年固定资产投入减少;

  3、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同期增加1,200万元,增长20%,主要是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设立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8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成交均价为23.555元/股。截止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6年9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55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2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947,15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41,450股。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1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2018年6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168,29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

  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

  2、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7年2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2017年1月26日及2017年2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7年4月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2017年5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559.997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8月2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2017年8月3日、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19日,公司收到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的《注销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注销证券结果报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21人共763.8630万份注销登记已经办理完毕。另外1人76.1325万份,由于自身家庭原因,股票期权被冻结。2019年5月,公司再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2019年5月10日,收到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的《注销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注销证券结果报表》,前期1人未注销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2019年5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沪乐51%股权项目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海洋王;证券代码:002724)自2016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公告。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 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及书面回复,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问询函的回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能如期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04)。

  2018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31)。

  2018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35)。

  2018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意见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意见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8-64)。

  2019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明之辉51%股权项目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公告。

  2019年9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及书面回复,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了《海洋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公告。

  2019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260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4、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为了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工业技术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目前照明工程公司及工业技术公司吸收合并税务已办结注销手续,工商变更手续正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6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12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2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董事会的顺利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6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李刚、卢志丹。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9-07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变动: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 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9-07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叶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叶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叶辉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叶辉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叶辉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6,000股。叶辉女士辞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遵守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对叶辉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董事会的顺利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唐凌先生自2017年1月13日辞去公司监事后至今,曾在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16日买入公司股票86,000股(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止2018年6月26日,唐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103,200股),卖出公司股票103,200股。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唐凌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唐凌,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在四川鼎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龙食品有限公司任职;2001 年 8 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南宁、华东冶金、华南冶金服务中心主任、冶金行业事业部销售副总经理;现任公安消防行业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特别助理。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1月13日,历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唐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唐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7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5:00—2019年11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1月4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

  9、会议主持人:周明杰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8:30~11:30, 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11月7日16: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ok@oceansking.com.cn

  联系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7

  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724,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1月7日16: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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