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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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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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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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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9年1-6月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

  2、2018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

  3、2017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

  4、2016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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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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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9年1-6月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

  2、2018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

  3、2017年度股东权益变动单位:百万元

  ■

  4、2016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

  

  三、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上表中2016-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引自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1486号)。2019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引自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重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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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指标

  ■

  注1: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216.1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次利润分配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增至281.04亿股。2016年度的每股指标均为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得出。

  注2:2017年9月4日,公司完成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2.48亿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增至293.52亿股。

  注3:上表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每股收益数据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据引自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专项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1485号)。2019年1-6月每股收益数据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据引自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三)重要监管指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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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中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按照上报监管机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注2: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过渡期内对2018年底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5%。

  注3:不良贷款率为期末不良贷款余额除以期末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注4:拨备覆盖率为期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期末不良贷款余额。

  注5:根据《银监发[2018]7号: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各级监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性三方面因素,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最低监管要求。根据该文件要求,2018年底本公司适用的监管指标分别为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30%,贷款拨备率不低于1.8%。

  注6:平均总资产收益率为净利润/年化净利润除以期初期末资产平均余额。

  注7: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计算时剔除了发行优先股的影响。

  注8: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根据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计入投资损益。

  注9:成本收入比为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注10:上述2019年1-6月财务指标未经年化。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58,572.63亿元、61,372.40亿元、62,896.06亿元和66,599.08亿元。2016年至2018年,本公司资产总额年复合增长率为3.62%。

  本公司资产构成的主要部分为发放贷款及垫款、各类金融资产或金融投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各类金融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38%、31.99%、5.93%、1.52%和2.5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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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各类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金融投资(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持有至到期投资(原金融工具准则)、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原金融工具准则)。

  注2:其他项目包括应收利息(原金融工具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贵金属、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是本公司资产中最大的组成部分。本公司通过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贷款产品。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为27,628.06亿元、31,946.00亿元、35,492.05亿元和37,148.95亿元,保持了稳步增长趋势,2016年至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3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的业务拓展及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导致贷款需求整体增加所致。

  1、发放贷款和垫款的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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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贷款和垫款是本公司贷款中最大的组成部分。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适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按照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对贷款和垫款进行分类。对于业务模式为持有以获取合同现金流且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贷款和垫款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对于业务模式为持有和出售双重目的且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贷款和垫款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对于业务模式为出售以获取现金流的贷款和垫款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和垫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6月30日,发放贷款和垫款中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和垫款主要为贴现的票据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对企业的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分别为17,926.07亿元、19,524.69亿元、20,659.77亿元和21,131.31亿元,报告期内呈稳步提升态势。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9,701.99亿元、12,421.31亿元、14,832.28亿元和16,017.64亿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3.64%。主要原因是:首先,本公司大力推动零售业务发展,围绕“一流数字生态银行”的战略目标,建立以财富管理和负债第一极,信用卡第二极,发力零售信贷第三极,培育私行第四极的多极发展格局,探索零售第五极。在零售存款规模明显提升的同时,信用卡流通卡数突破4,200万张,零售贷款(含信用卡)超过1.6万亿元,零售一体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其次,本公司立足改善民生,聚焦零售信贷领域,在住房按揭、经营类贷款、消费贷款等方面不断创新,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本公司秉承“让百姓少走路、让信息多跑步”的服务理念,持续加强普惠型产品创新推广,结合个税缴纳数据,创新推出全线上消费贷款个税点贷,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客户服务范围与服务能力。再次,近年来,本公司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增速明显。报告期内,本公司个人贷款占比持续上升。

  2、贷款行业集中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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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的贷款行业分布结构相对分散。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面向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贷款余额分别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8.85%、7.92%、7.25%、4.30%、3.90%、3.84%及3.64%。本公司定期根据宏观经济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各行业内贷款业务的风险和收益,对贷款行业分布进行调整和细化,实现有质量的信贷增量投放,大力实施压控类行业的有效退出和客户调整,推动信贷资产的行业结构加快优化。报告期内,本公司贷款和垫款中,不良率相对较高的制造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占比呈下降趋势,贷款结构不断优化。3、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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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作为总部位于上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借助地缘优势,实施区域战略规划,积极开展长三角地区的业务,因此本公司长三角地区业务占比相对较高。同时,受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环渤海地区社会投资增速放缓影响,本公司在相关地区的贷款投放规模占比呈下降趋势。

  4、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通过获取抵质押物、保证金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担保等方式是本公司控制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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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公司信用贷款的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本公司一般仅向行业内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比例的持续上升也表明本公司在优质大客户群体拓展方面持续发力,有利于本公司在保持资产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盈利规模。同时,本公司始终对信用贷款持审慎态度,予以重点风险管控。

  对于保证贷款,本公司会审慎评估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历史信用及其代偿能力,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本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保证贷款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涵盖担保政策、保证人准入条件、保证办理流程、审查审批、贷后管理办法等专项管理制度。对担保方,本公司要求重点加强对保证人的资信及代偿能力等的尽职调查;加强对其担保能力的审查审批;严格落实双人核保制度;贷后检查时重点了解保证人其他保证情况,严防过度担保情况发生。报告期内,保证贷款占比逐步降低。

  抵质押担保为本公司主要采取的贷款担保方式,本公司主要根据抵押物和质押物价值的稳定性和可变现性来考虑贷款的发放额度。报告期内,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合计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同时,本公司对抵押物和质押物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目前,本公司的抵押物和质押物类型主要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商业资产及金融工具等。

  5、前十大贷款客户

  根据我国银行业相关监管规定,本公司对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对前十大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50%。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母公司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1.58%、2.13%、1.75%和1.46%;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10.93%、12.43%、10.18%和9.43%,均符合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求,贷款集中度较低。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大客户贷款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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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资产质量

  在保持资产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本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通过“提前预警、加强监控、加快清收、强化保全、逐步核销”等措施,以使不良贷款比例保持在可控水平。

  (1)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信贷资产的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本公司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521.78亿元、685.19亿元、681.43亿元和678.74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9%、2.14%、1.92%和1.83%。

  2017年度,本公司不良贷款较2016年度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受到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偿债能力下降等内外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主动调整信贷资产结构、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本公司贷款质量已有所改善,不良贷款率有所回落。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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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良贷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良贷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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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的不良贷款主要为对公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企业不良贷款占所有不良贷款的比例为66.68%。

  (3)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良贷款按地区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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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2017年不良贷款规模较2016年有大幅增加,其中环渤海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不良贷款增速较快,主要系:一方面,该等地区经济下行情况较为显著,导致地区信用风险提升;另一方面,从谨慎角度出发,公司基于经济环境影响对该等地区贷款情况实行了全面风险排查,除符合一般不良贷款标准的贷款外,逾期超过90天的或者经个别认定存在其他较高信用风险的贷款均下调至不良。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调整信贷资产区域结构、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自2017年9月末以来,不良贷款率连续七个季度回落,公司的资产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不良贷款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4)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良贷款按行业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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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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