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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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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劲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晓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17 日及 2018 年 11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截至2019年5月5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自回购方案公告日至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9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15.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01,482.5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5月15日办理完成。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劲风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8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9 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易建林(YI JIANLIN)、江玮、郭育康、阮盛杰、李燕华、谭承诚、王科、杨雪、张小强、赵建新、廖芳(LIAO FANG)、王大伦、金丽娜、吴中恒、邹韬共计1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9,0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0627元/股;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18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曹亮、王远哲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240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 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劲风先生、程鹏先生、湛炜标先生、钟翔平先生、郑永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详见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8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位,实到监事 3 位。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 2019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8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50,02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962,465,690股的0.043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8年6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385名激励对象29,450,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2.15元/股。

  5、2018年7月11日,公司实际完成360名激励对象共计27,046,469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8年7月12日。

  6、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唐伟、李红颖、赵明姝和李应共计4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4,622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9年4月24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61名激励对象1,55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2.80元/股。

  8、2019年5月9日,公司实际完成56名激励对象共计1,475,3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9年5月10日。

  9、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35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锁期15,821,488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二、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易建林(YI JIANLIN)、江玮、郭育康、阮盛杰、李燕华、谭承诚、王科、杨雪、张小强、赵建新、廖芳(LIAO FANG)、王大伦、金丽娜、吴中恒、邹韬、曹亮、王远哲共计17人离职。其中,曹亮、王远哲2人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余15人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850,02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9,02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41,000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18年7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2元(含税)。

  2019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1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1–V2)÷(1+n)=(12.15-0.042-0.014)÷(1+0.5)≈8.0627元/股。

  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2)÷(1+n)=(12.80-0.014)÷(1+0.5)=8.5240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股份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相关说明如下表:

  ■

  五、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注:变动后具体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易建林(YI JIANLIN)、江玮、郭育康、阮盛杰、李燕华、谭承诚、王科、杨雪、张小强、赵建新、廖芳(LIAO FANG)、王大伦、金丽娜、吴中恒、邹韬、曹亮、王远哲共计17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0,020股。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九、律师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履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8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现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拟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上海安吉四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四维”)、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万兴”)、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世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不超过5,300万元人民币。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劲风先生、程鹏先生、湛炜标先生、钟翔平先生、郑永进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65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一路飞亚达大厦5-10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腾讯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腾讯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安吉四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余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5061B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电子科技、智能科技、交通设备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交通信息系统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副总经理宋铁辉先生担任安吉四维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安吉四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家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2号楼北侧地下一层B123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晋晖先生担任四维万兴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四维万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1号楼五层507-51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天世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四维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航天世景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软件服务、从关联方采购云资源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 2019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关联方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追加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所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9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5:00至2019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2019年10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1月6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联系电话:(010)82306399

  联系传真:(010)8230690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0月22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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