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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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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7日和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原定存续期即将在1个月后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后续展期计划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

  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成立“兴全睿众方大化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9,734,367股,占公司总股本(购买时)的1.407%,成交金额合计115,980,384.44元,成交均价为11.915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共计3,484人。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17年11月8日和2017年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延长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得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兴全睿众方大化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资产管理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计划

  根据《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会议通过,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即展期至2020年11月22日。除此以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上述存续期展期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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