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并于2019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对旗下管理的如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

  本次修改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未形成实质性影响,因此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10月23日起生效,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说明》。

  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对上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的同时,也将对基金托管协议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上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将在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