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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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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成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A.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信用期内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B.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C.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主要原因是购买土地的保证金赎回所致;

  D.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上升,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化对外汇远期合约的影响所致;

  E.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企业所得税所致;

  F.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到期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所致;

  G.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发行短期债券所致;

  H.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发行中期债券所致;

  I.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下降,主要原因是融资租赁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A.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B.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有息负债增加所致;

  C.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与经营有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D.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A.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增加所致;

  B.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C.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理财到期赎回减少所致;

  D.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参股公司分红减少所致;

  E.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入资本减少所致;

  F.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增加所致;

  G.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到期债务增加所致。

  3.2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4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利率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公司债券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具体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如发行后涉及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八)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聘请具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及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十)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5、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下午13: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10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4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4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1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10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1日

  至2019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 2019 年10月 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日期:2019 年11月8日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 66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传真:0573-88181097

  邮编:314500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4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本次分别为为巨石集团担保46,500万元、3,500万元,中国巨石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573,200万元;

  2、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15,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110,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1,175,476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1)担保协议总额:46,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46,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担保协议总额:3,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

  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申请的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2,471,561.1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58,540.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213,020.55万元人民币,2018年净利润238,305.5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0.92%。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九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23,265.5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3,982.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9,282.66万元人民币,2018年净利润25,765.3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3.82%。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19年(自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1,175,476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4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利率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公司债券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具体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如发行后涉及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八)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聘请具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及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十)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5、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6-2018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除非特别说明,本预案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财务报告。

  公司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报表均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数据已按照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总股本进行重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5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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