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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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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36850 债券简称:16宝丰0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宝丰02”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1

  ●回售简称:宝丰回售

  ●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登记期: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955,714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回售金额:955,714,000.0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1月25日

  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公告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16宝丰02”票面利率的公告》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宝丰02”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于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1日分别披露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宝丰02”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宝丰02”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宝丰02”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16宝丰02”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内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宝丰02”公司债券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给公司。“16宝丰02”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宝丰02”公司债券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955,714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955,714,0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9年11月25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6宝丰02”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数量为44,286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总面值人民币44,286,000.00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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