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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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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9-056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红塔创新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红塔创新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披露日,红塔创新在此减持期内未实施减持。

  红塔创新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已解除限售的原非流通股。自上一次2011年2月23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累计减持1.95%,并已于2014年2月18日和2017年4月6日分别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红塔创新持股比例降低系公司可转债转股致总股本增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红塔创新计划在公告的减持期间内减持不超过1300万股,实际未减持,未违背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红塔创新也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 后续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因公司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原非流通股,已解除限售;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14,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红塔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红塔创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红塔创新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冰轮环境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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