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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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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陈心颖和姚波因事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叶素兰行使表决权,董事蔡方方因事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郭建行使表决权。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本行董事长谢永林、行长胡跃飞、首席财务官项有志、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培卿保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别项目及财务报表编制流程执行了商定程序。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衔接规定,本行按首次执行本会计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有关上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行已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中的“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6.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进行披露。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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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计算。本行于2016年3月7日非公开发行200亿元非累积型优先股,在计算“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分子均扣减了已发放的优先股股息8.74亿元。

  (2)本行在计算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已考虑26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此统计口径,2019年9月30日的各项存款为26,379亿元,各项贷款为22,176亿元。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本行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监管指标和财务比率

  (单位:%)

  ■

  注:监管指标根据监管口径列示。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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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1)本行已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2)本行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月25日,本行完成公开发行2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1月30日,本行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2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平银转债”于2019年7月25日起进入转股期。本行股票自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20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19年8月20日,本行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平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平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对赎回日(2019年9月19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平银转债”进行全部赎回。截至2019年9月18日收市, “平银转债”转股占发行总额比例达99.9963%,有9,589张未转股。根据本行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平银转债”,本次赎回数量为9,589张,赎回价格:100.13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0.20%)。自2019年9月27日起,本行发行的“平银转债”(债券代码:12701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所持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各类普通金融债、次级金融债,不含企业债)账面价值为2,399.44亿元,其中前十大面值金融债券的有关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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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委托理财事项。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本行在董事会确立的风险偏好和市场风险总体限额框架内,开展包括衍生品的资金交易和投资业务。衍生品金融工具名义金额只体现交易量,并不反映其实际风险暴露。本行开展的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业务主要采取对冲策略,实际汇率及利率风险暴露较小。

  (2)本行通过运用贵金属现货、远期、期权、延期等多种产品组合实施交易对冲策略,本报告期,贵金属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亏损与贵金属已实现收益对冲后为正收益。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1-9月,我国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本行紧跟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大政方针和经济金融政策,坚持以打造“中国最卓越、全球领先的智能化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坚定“科技引领、零售突破、对公做精”十二字策略方针不动摇。在取得阶段性转型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构建零售、对公、资金同业的“3+2+1”经营策略,实现业务均衡发展,实现全行零售转型目标。同时,本行全面推进“AI Bank”体系建设,全面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持续加大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各项业务稳健发展,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战略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全行1-9月经营情况具有以下特点:

  1、整体经营稳中趋好

  2019年1-9月,本行实现营业收入1,029.58亿元,同比增长18.8%;其中利息净收入662.69亿元,同比增长21.5%;非利息净收入366.89亿元,同比增长14.2%。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717.09亿元,同比增长19.0%;净利润236.21亿元,同比增长15.5%;2019年1-9月净利差、净息差分别为2.54%、2.62%,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提升33个基点,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2019年9月末,本行资产总额37,076.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5%;吸收存款余额22,911.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6%;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21,511.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7%,其中个人贷款(含信用卡)占比59.2%,较上年末提升1.4个百分点。

  2、零售转型深入推进

  2019年1-9月,本行持续贯彻“零售突破”的策略方针,深化综合金融优势,构建以AI为内驱的零售“3+2+1”经营策略,发力基础零售、私行财富与消费金融“3大业务模块”,提升风险控制与成本管理“2大核心能力”,推动以AI为核心的“1大平台”持续赋能,各项转型工作稳步推进。

  同时,本行零售业务以客户为中心,加快客户体验优化的步伐。通过持续优化NPS(客户净推荐值Net Promoter Score)监控调研系统平台,完善客户NPS监测管理,在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各个渠道,实施每日客户体验触点NPS调研工作,倾听客户声音,改善体验痛点等举措,为客户打造更智能、更极致的服务。

  (1)三大业务模块

  ① 基础零售

  2019年9月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资产(AUM)18,721.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1%;个人存款余额5,595.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2%;本行零售客户数9,366.33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1.6%;平安口袋银行APP注册客户数8,123.41万户,较上年末增长30.5%,月活客户数2,986.50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5.4%。

  2019年1-9月,本行持续聚焦基础零售客户获客及经营,通过场景化、科技化手段,利用不同的互联网场景打造多种获客路径,坚持科技赋能,利用大数据驱动客户分析及经营策略的制定,促进获客及客户经营效率与产能提升。存款经营方面,通过持续做大AUM提升自然派生存款,通过开立绑定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产品的还款账户提升客户存款留存。同时,持续发力提升代发及收单业务,带动结算性存款增长,做大活期存款规模,优化零售存款增长结构。

  ② 私行财富

  2019年9月末,本行财富客户74.84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6.5%;私行达标客户(私行客户标准为客户近三月任一月的日均资产超过600万元)4.09万户,较上年末增长36.2%,私行达标客户AUM规模6,693.7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6.2%。

  2019年1-9月,本行在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方面,持续强化落实经营转型策略。在产品平台和权益体系优化方面,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不断优化产品体系、权益体验。在内部管理体系方面,运作产品管理委员会机制,多元化引入优质资产;强化内嵌风控合规团队,严格把控各类资产风险。同时,充分利用AI科技力量和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模式的优势,打造了一支专业化、智能化的投顾团队,推出了智能投顾、智能投研服务。在经营机制方面,打造了“分支行”、“私行中心”、“综合金融”三大业务模式,以全面数据化经营为抓手,强化私行客户经营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

  ③ 消费金融

  2019年9月末,个人贷款余额12,733.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3%。2019年初以来,鉴于宏观经济仍存下行压力,在确保资产质量稳定的前提下,本行主动优化贷款业务结构及客群结构,适当提高信用卡、贷款投放门槛,推动目标客群上移,并通过线上化改造及AI化,推动贷款业务流程与服务升级,改善客户体验,触达更多的客户,确保业务稳定健康增长。

  2019年9月末,本行信用卡流通卡量5,839.38万张,较上年末增长13.3%;信用卡贷款余额5,189.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7%。2019年1-9月,信用卡总交易金额24,542.75亿元,同比增长27.5%;信用卡商城交易量同比增长23.6%。本行信用卡继续依托金融科技深入打造“快、易、好”极致客户体验。2019年三季度,平安信用卡与Costco强强联手,开展全方位的独家战略合作,并推出“平安信用卡+会员卡”双卡合一Costco联名信用卡,实现了从前端购物消费到后台金融服务的无缝衔接,为持卡客户提供“一站式”智能综合金融服务。同时,本行持续提升口袋商城场景化经营能力,于9月召开“尊享至臻、携手共赢”平安银行口袋商城发布会,共同见证20家国货品牌入驻口袋商城。平安银行口袋商城持续开拓与优秀品牌的合作,共同打造消费金融新生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尊贵的产品与服务。凭借优质的客户服务体验,报告期间,本行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智能体验信用卡品牌”大奖及由《南方都市报》颁发的“首届金融安全金盾团队奖”。

  2019年1-9月,本行“新一贷”贷款新发放额819.19亿元,2019年9月末“新一贷”余额1,553.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本行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服务客户、支持实体经济角度出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零售贷款业务发展。一方面围绕个人客户合理的消费融资需求,进一步丰富消费金融服务场景;另一方面,通过多元化产品策略,提高服务普惠金融的能力。针对小微型企业主、个体工商业主的资金需求特点,着力简化申请流程,提升业务办理时效和客户线上化体验,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客户的扶持力度。

  2019年9月末,本行住房按揭贷款余额1,912.1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本行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需求,并将继续在合规和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稳步开展住房信贷业务。

  2019年1-9月,本行汽车金融贷款新发放额1,078.68亿元,2019年9月末本行汽车金融贷款余额1,682.74亿元,较上年末降幅2.2%。在汽车消费市场整体增速放缓的趋势下,本行持续依托科技赋能,通过流程优化、AI智能化等多项举措,深耕车生态经营策略,不断提升客户体验和服务效率。

  除以上产品外,本行从提升客户综合经营、满足中高端客户资产配置的角度,重视房屋抵押、循环授信类等其他类产品的发展,持续优化贷款业务结构和客群结构。未来本行将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服务客户、支持实体经济角度出发,增加对于小微、经营类贷款的资源倾斜,加大对小微企业客户的扶持力度,支持实体经济脱虚向实,同时持续加强产品创新,丰富零售贷款业务品类,并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为业务发展赋能,全方位提升经营效率、优化客户体验。

  (2)两大核心能力

  ① 风险控制

  2019年9月末,本行个人贷款不良率1.07%,较上年末持平。本行自2017年底开始提前进行风险政策调整,重点防范共债风险,同时针对共债、高负债及高风险地区客户采取额度管控、谨慎授信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了高风险客户占比,新发放业务的资产质量稳定向好。在零售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本行重点推进以全面AI和全面价值管理为基础的“风险3.0”新一代智能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搭建贷前、贷中、贷后AI风控机器人,打通个贷、汽融、信用卡等产品的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前、中、后业务全面AI化、统一化的客户管理。

  ② 成本管理

  2019年1-9月,本行通过全成本管控和精细化管理优化投产,利用AI技术赋能管理和赋能业务,提升效率,并加大创新投入,保持持续增长动能,推动成本收入比持续降低。

  在运营成本方面,通过全方位精细化管理及流程改造,进一步精简作业类和管理行政类支出,降低零售运营成本,如实现短信支出下降11.0%、集中作业件均成本下降11.5%等,推动整体运营成本逐步下降。在固定成本方面,通过网点标准化、智能化、轻型化转型,优化网点合理化布局,2019年1-9月营业网点减租2.33万平方米,网点综合效益持续提升。在产能效率方面,通过实施AI战略,为业务发展和管理赋能,零售人力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人均营收同比增长17.6%。在零售业务仍然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零售成本收入比近两年持续优化。

  为持续创造优化成本收入比的驱动力,本行零售持续加大科技和创新方面的投入。2019年1-9月,零售已投入11.99亿元用于科技及创新,运用科技力量不断升级传统业务、创新业务模式、提升服务体验,保持持续增长动能和成本优化能力。

  (3)一大平台赋能

  2019年,本行零售推行全面AI化,打造AI Bank,通过科技手段将零售业务在经营、服务、管理方面所需的能力标准化、系统化、智能化,并赋能给客户、员工以及第三方合作伙伴。提升AI中台能力建设是现阶段AI战略的重点,本行从资源集约、能力共享的角度出发,以模块化、参数化、闭环化为原则,逐步完成了相关能力建设。AI中台涵盖营销、服务、管理等关键业务能力,以及OCR(光学字符识别)、人脸识别等前沿技术成果,通过整合可复用、可共享的通用能力,实现对前台场景的敏捷支持、快速上线,目前已覆盖业务场景上百个,同时仍在不断敏捷迭代。

  开放银行作为本行深耕金融科技的重要方向在持续推进中。本行开放银行以“让银行服务无处不在”为愿景,围绕“能力开放”、“流量开放”、“经营开放”三个目标,分阶段实现。现阶段主要是聚焦“能力开放”,打造开放银行平台,目前已与多家互联网头部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同时,2019年1-9月,本行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在线上进一步升级迭代,嵌入口袋银行APP和口袋银行家APP;在线下持续复制推广“轻型化、社区化、智能化、多元化”的零售新门店,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已开业245家新门店。同时,本行整合打造智能化OMO(Online Merge Offline,线上线下相融合)服务体系,通过综合化、场景化、个性化让客户能在线上线下无缝切换,为客户带来了更好的金融生活体验。

  (4)综合金融贡献不断增强

  本行通过MGM(客户介绍客户)模式开展综合金融业务,代理人是本行的重点客户。2019年1-9月,本行通过MGM模式获客(不含信用卡)净增190.51万户,占零售整体净增客户(不含信用卡)的比例为29.3%,其中财富客户净增6.21万户,占整体净增财富客户的比例为39.6%;管理零售客户资产(AUM)余额净增1,720亿元,占零售整体净增客户资产余额的比例为37.8%。MGM模式发放“新一贷”477.14亿元,占“新一贷”整体发放的比例为58.2%;发放汽融贷款394.97亿元,占汽融贷款整体发放的比例为36.6%。信用卡通过MGM模式发卡369.73万张,在新增发卡量中占比为34.1%。本行零售全渠道代销集团保险累计实现非利息净收入23.18亿元,同比增长24.5%。

  3、对公业务做精做强

  2019年1-9月,本行对公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借助科技手段持续打造智能化精品公司银行。践行对公“3+2+1”经营策略,聚焦行业银行、交易银行、综合金融三大业务支柱,重点发力战略客户和小微客户两大核心客群,坚守资产质量一条生命线不动摇。充分运用集团“金融+科技”综合服务能力,发挥银行渠道优势及集团综合金融优势,成为集团团体综合金融的发动机。

  (1)三大业务支柱

  ① 行业银行

  作为本行重点经营特色业务,行业银行定位为“行业客户经营主导者、重大客户开拓先锋队和1+N解决方案责任人”。作为对公新战略的三大支柱之一,行业银行借鉴海内外先进投行经验,将投资银行和行业事业部进行整合,致力于打造有鲜明行业银行特色的大投行体系:(1)以服务客户为发端,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和痛点,实现从产品思维到客户思维的转变;(2)将投资银行的承销发行和产品创新能力与行业事业部的行研和细分客群服务能力深度融合,整合集团内外部资源,为客户量身定制具有独特优势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3)以提升效率为目的,组建敏捷行动队,扁平化作业,实现“商行+投行+投资”的高效联动,以专业、独特和高效赢得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目前,针对行业头部客户需求,本行已打造具有平安独特优势的标杆模式30余种。未来,本行将不断打磨和创新,与行业头部客户深度捆绑,通过服务不断提升客户价值。同时,在行业银行新的运作模式下,投资银行业务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期。2019年9月末,本行重点行业客户授信占比达48%;2019年1-9月,投资银行债券承销规模1,922.36亿元,其中金融债514.06亿元,非金融债1,408.30亿元;根据中国理财网公布数据,本行理财直融承销规模499亿元,市场份额占比55.8%,承销规模市场排名第一。

  ② 交易银行

  互联网支付结算

  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方针,推进“聚合收款+电商见证宝+智能付款”的支付结算服务模式,着力打造业内最佳的平台金融服务银行。一方面,研发新支付技术,将前沿科技全面运用于产品创新、客户营销、业务运营和风险控制等各个领域;另一方面,集成优势产品,叠加综合金融服务,依托场景化解决方案与敏捷实施能力,为平台型客户提供综合化、定制化、智能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2019年9月末,本行互联网支付结算服务的平台数达935个;2019年1-9月,交易笔数超13.60亿笔、同比增长166.5%,交易金额达27,488.26亿元、同比增长44.2%。

  智能供应链金融

  本行全新升级了供应链应收账款云服务平台,推出“平安好链”品牌,运用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优化注册、审批、出账等业务全流程,大幅提升使用体验;同时围绕基建、电子、医药等重点行业客户,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和管理服务,实现批量获客。

  2019年1-9月,本行供应链应收账款云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量239.99亿元,累计为361家核心企业及其上游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有效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跨境金融

  本行紧跟客户的跨境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发挥跨境金融账户体系优势,持续深耕“跨境投融资”、“跨境同业金融”、“跨境资金管理”、“跨境贸易金融”、“跨境e金融”五大产品体系,为中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保驾护航。

  本行推出离岸出口信用证承兑电让渡池融资、离岸全球代发工资服务,满足离岸客户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升级口袋财务移动端离岸融资服务、跨境业务智能反洗钱等,不断提升业务处理效率、风险管理能力和客户体验。2019年1-9月,跨境e金融平台累计线上交易规模6,860.32亿元,同比增长32.4%。

  ③ 综合金融

  本行作为集团团体综合金融的发动机,始终以解决客户痛点为中心,聚焦战略客户和小微客户两大客群,为企业客户打造全方位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本行充分运用集团“金融+科技”综合服务能力,发挥银行渠道优势及集团综合金融优势,深化银行团体客户经营,着力实现保费规模、投融规模跨越式增长。一方面,建立差异化策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保险与银行产品服务;另一方面,以证券、信托、租赁、资管、不动产、养老险投资等平安投融系子公司为主要合作方,通过“商行+投行+投资”方案满足客户多元化的融资需求。2019年1-9月,银行销售平安团体保险保费规模9.53亿元,同比增长328.6%;新增银行与集团内专业公司合作落地投融项目规模1,474.79亿元,同比增长153.4%。

  (2)两大核心客群

  ① 战略客群

  本行遵循战略匹配、市场认同、潜力巨大、风险可控原则,聚焦战略客群,借助集团业务资源和科技优势,以解决客户痛点为中心,以行业银行、交易银行、综合金融为支撑,在地产、医疗、汽车等多个行业的全生态圈、全产业链布局,通过专业化、行业化、体系化、集团化的打法,“一户一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在专业化方面,深度嵌入战略客户日常经营,为战略客户提供场景化定制化的服务;在行业化方面,实时洞察战略客户行业发展脉搏,布局战略客户上下游产业链;在体系化方面,以科技优势,打造领先的战略客户智慧经营体系,为战略客户经营保驾护航;在集团化方面,实现平安集团资源优势整合,为战略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2019年9月末,战略客户贷款较上年末增长17.4%。

  ② 小微客群

  本行秉承“金融+科技”的理念,借助集团生态资源赋能战略客群,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批量为小微客群提供场景化、线上化服务;通过口袋财务、小企业数字金融等业务模式,提升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客群经营整体能力,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及中小微客户的支持力度。

  2019年口袋财务围绕“开放、集成、智能”三大主题,深入打造一站式经营服务平台。引入平安车管家等企业服务,为客户提供移动端预约购车服务等。进一步丰富移动端产品体系,上线大额存单、离岸单证业务及进口信用证承兑等产品,全流程移动化办理。不断优化高频功能和服务,持续增强客户服务体验。2019年9月末,口袋财务累计注册开通客户已达33.11万户;2019年1-9月,交易笔数达390.19万笔、同比增长511.9%,交易金额24,253.58亿元、同比增长588.7%。

  小企业数字金融通过“数据+模型”还原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以标准化产品,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现线上化、自动化、快速批量放款;以定制化产品深入场景和产业链客户,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9年9月末,本行小企业数字金融业务服务客户数26,974户,较上年末增长84.3%;2019年1-9月,本行小企业数字金融累计发放贷款153.10亿元。

  (3)一条生命线

  资产质量始终是对公业务的第一生命线。在风险经营理念上,本行从管控风险向经营风险转变,加强风险与业务的协同,前置风险管理,通过收益覆盖风险,通过方案管理风险,通过管理规避风险。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建立智慧风控平台,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能力。构建风险地图,明确重点行业、区域、客户,优化存量业务结构,有效指导业务方向以及对公资源的合理布局。

  本行持续做好存量资产结构调整,明确管控目标,加强清收能力,资产质量稳步向好。2019年9月末,企业贷款不良率较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

  4、资金同业变革升级

  2019年1-9月,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科技为驱动,构建资金同业“3+2+1”经营策略,聚焦新交易、新同业、新资管三大业务方向,提升销售和交易两大核心能力,打造一套智能系统平台赋能各项业务。

  (1)三大业务方向

  ① 新交易

  2019年,本行引入国际顶尖的FICC(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交易人才,打造行业领先的交易业务板块,组建兼具国际视野和本土优势的交易团队,实现了FICC业务的全方位布局。本行以科技赋能交易,前瞻性地打造了市场领先的智能量化交易系统,提升了本行交易业务的数据处理能力、定价能力、交易执行能力和实时风险控制能力。报告期内,本行以建立高效、敏捷的一体化FICC 业务运行体系为目标,建立了统一的量化分析支持体系、统一的资源调配机制、统一的交易系统和统一的中后台支持体系,使得本行电子化交易得到飞跃式发展,交易净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各交易品种交易规模及市场排名跃居市场前列。2019年1-9月,实现交易业务净收入31.04亿元,同比增幅174.7%;债券交易量2.47万亿元、同比增长273.3%,利率互换交易量2.37万亿元、同比增长313.8%;黄金交易量1.15万亿元、同比增长76.9%。根据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本行2019年第三季度债券做市X-Bond排名、利率互换做市排名、标准债券远期做市排名均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② 新同业

  本行同业业务从资产负债驱动转变为销售驱动,实现机构销售转型升级。本行深化客群经营,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升级完善同业机构客户画像系统建设,充分挖掘客户需求,构建金融生态圈,提升服务同业客户的广度及深度。本行围绕产品、平台、增值服务、队伍四大方面,全方位提升本行的同业客户服务。一是丰富产品货架,实现市场主流机构销售产品全覆盖;二是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资产和资金对接。本行启动“行e通”平台重构,致力于构建一站式开放金融机构交易平台,全流程覆盖用户场景,AI赋能业务管理,实现线上化销售交易与服务升级;三是做强产品研究,向客户输出专业投资意见;四是建立专业化销售队伍,通过科学的人才盘点构建同业营销队伍和人才培养,科技赋能销售队伍进行业务拓展和营销管理。2019年9月末,本行“行e通”平台累计合作客户达2,166户;2019年1-9月,同业机构销售业务量达到3,595.11亿元、同比增长134.1%。

  ③ 新资管

  2019年1-9月,本行积极应对监管新政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从平台、产品、投研、科技等方面推动理财业务稳健转型发展。一是推进理财子公司的筹建工作,坚持以科技为手段,构建智能理财交易平台、智能投研平台、智能风控平台,打造全品类开放式理财平台;二是大力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创新推出核心产品线“成长”系列,加速新产品发行,完善产品体系;三是加强投研能力建设,构建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的投研体系,贯通宏观经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交易策略、权益市场、外汇和商品市场六大领域;四是持续推进科技赋能,充分利用科技力量实现市场风险监测、信用风险管理和投后管理能力提升,通过标签化、流程化、线上化减少操作风险,自主研发上线新一代估值核算系统、统一理财簿记系统及投资组合管理系统,实现份额登记、产品管理、投资交易、估值清算一体化管理。

  2019年9月末,本行保本理财余额751.1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9.1%;结构性存款余额5,095.6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5%;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5,925.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2%,其中,本行发行符合资管新规净值管理要求的净值型产品规模1,798.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6.2%,占比由19.0%提升至30.4%。

  (2)两个能力

  本行在新交易、新同业和新资管三大业务方向提升销售和交易两个能力,形成组合拳,构建本行资金同业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强销售能力,升级销售模式,将销售融入生态。客户画像系统支持客群分析,打通资金、产品、资产、服务全链条,升级成为“产品专家”+“服务专家”,为客户提供场景化的产品设计、资产推荐、销售渠道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以目前已建立的行业领先的交易能力为依托,扩大和丰富交易能力应用场景,通过构建智能化交易平台,与同业、资管、零售业务有机结合,服务全行同业、公司及零售客户。

  (3)一个系统

  本行利用智能量化交易管理系统实现精准定价、智能执行和实时风控,同时赋能三大业务方向。本行新一代金融市场业务系统于2019年7月中旬上线,该系统通过前中后台一体化的整体设计、稳定高效的运行效率、多资产管控的平台能力、海量数据的处理能力,大幅提升了本行金融市场业务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高效性,实现了金融市场业务的流程自动化和管理专业化,有力夯实了本行在债券、外汇、贵金属业务领域已有的竞争优势,打造出持续领先的金融市场业务核心竞争力。

  5、科技赋能全面数据化经营

  本行将“科技引领”作为战略转型和数据化经营的驱动力。业务系统建设方面,本行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开发流程,提升交付效率,2019年1-9月累计受理需求数量同比增长超过38%,累计投产版本数量同比增长超过140%。信用卡新核心、零售统一催清收平台、智慧风控平台、新一代金融市场核心、对公云收单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投产或即将落地,有效支持了业务发展。基础平台建设方面,本行持续完善银行私有云平台、PaaS平台、开放平台、区块链服务平台、企业级大数据平台等,持续提升科技赋能业务的基础能力。2019年9月末,本行已有750多个应用迁移到私有云平台,超过50个项目使用了分布式PaaS平台开发框架;区块链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投产,并应用于破产清算投票、云签约存证、扶贫溯源等业务领域,2019年1-9月,累计实现业务交易量超过20万笔。

  2019年1-9月,本行围绕全面数据化经营转型,大力推进数据中台、AI平台、数据治理等项目群建设。数据中台方面,启动了全行统一数据指标平台、数据服务平台、以及客户、产品、人员、渠道、案例等“五大库”建设。AI平台方面,2019年9月末,11个AI中台项目已经陆续完成投产,为前台应用和业务团队提供支撑和赋能,促进产能效率的提高,例如,在口袋银行APP和信用卡首页,通过智能推荐平台进行个性化的精准营销广告投放,其转化效果比人工投放提升超过50%。数据治理方面,进一步完善数据治理体系,2019年9月末,已制定完成636项基础数据标准和1,442项指标标准,为支撑实时化、精细化、可视化、价值化的数据运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6、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本行积极应对外部风险、调整业务结构,将贷款更多地投放到资产质量较好的零售业务,对公持续做精,新发放贷款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客户,同时继续做好存量资产结构调整,加大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力度,资产质量持续改善,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增强。

  2019年9月末,本行逾期贷款占比2.34%,与半年末持平、较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比1.46%,较半年末和上年末分别下降0.12个百分点和0.24个百分点;关注率2.39%,较半年末和上年末分别下降0.09个百分点和0.3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1.68%,较半年末持平、较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偏离度87%,较半年末和上年末分别下降7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2019年1-9月,本行计提的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409.96亿元,同比增长21.9%,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65.77亿元;2019年9月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672.6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1%;拨贷比为3.13%,较半年末和上年末分别增加0.07个百分点和0.4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86.18%、较半年末和上年末分别增加3.65个百分点和30.94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贷款拨备覆盖率为213.83%、较半年末和上年末分别增加19.46个百分点和54.38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9年1-9月,本行收回不良资产总额172.74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信贷资产(贷款本金)161.21亿元;收回的贷款本金中,已核销贷款95.18亿元,未核销不良贷款66.03亿元;不良资产收回额中90.1%为现金收回,其余为以物抵债等方式收回。

  7、支持服务实体经济

  本行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国家战略,坚持科技创新理念,从服务实体经济的全面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出发,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9月末,本行表内外授信总融资额32,2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6%。

  细化区域政策和行业政策。立足区域发展特色,制定特色化区域政策和服务方案,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经济带建设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研驱动,打造专业化、立体化行研体系,严控“两高一剩”行业授信,支持重点行业发展和行业产业升级。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力度,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在科技运用上,运用人工智能、生物识别、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科技,打造“供应链应收账款云服务平台”、“小企业数字金融”、“新一贷”等精品业务,切实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在制度执行上,采取“差异化纾困+精准化服务”策略,借助平安集团纾困基金和团金合作模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支持;通过实施差异化信贷定价政策和风险容忍度,借力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渠道创新,全方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在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上, 2019年1-9月,本行新增投放民营企业贷款客户占新增投放所有对公贷款客户达70%以上;2019年9月末,本行单户授信1,000万(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14.44%,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年初水平1.9万户,该类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上年末下降1.67个百分点,不良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持续推动精准扶贫,通过“金融+产业”扶贫,建立“金融+科技+产销”的扶贫闭环。2019年1-9月,本行新增投放扶贫资金63.96亿元,其中产业扶贫贷款27.3亿元,扶贫政府债36.06亿元,扶贫企业债0.6亿元,直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5,607人,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11万人。2019年9月末,扶贫商城上线13个省份、20个贫困县的107种农产品,帮助贫困人口增收976.21万元。

  8、夯实基础提升资本

  本行持续提升资本管理精细化水平,围绕经济增加值(EVA)和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最大化目标,以客户为中心,打通表内外产品界限,建立集约化的资本配置机制,有效提高各业务条线及分支机构的资本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行资本回报水平。

  本行在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持续推进资本工具的发行工作。本行已于2019年1月完成发行26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9月“平银转债”完成转股,有效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3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上述资本补充切实提升本行资本水平及质量,为本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年9月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5%、10.54%及13.36%,均满足监管达标要求。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较上年末分别提高1.21、1.15及1.86个百分点。

  9、合理配置网点布局

  本行持续实施网点智能化建设,合理配置网点布局,截至2019年9月末,本行有87家分行(含香港分行)、共1,049家营业机构。同时,本行持续推广“轻型化、社区化、智能化、多元化”的零售新门店,2019年9月末,全国已开业245家新门店。

  

  (二)资产质量

  1、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发放贷款和垫款按产品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其他”包括持证抵押贷款、小额消费贷款和其他保证或质押类贷款等。

  企业贷款不良率较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资产质量逐步向好。本行坚持对公做精,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完善资产质量管控机制,加大存量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进一步夯实资产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1)严控增量,建立严格准入标准,重点支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客户,从源头上控制资产质量。

  (2)管好存量,落实贷后管理规定动作,加大对贷款本息的回收预控,加强早期预警管理,对风险资产提前采取压退措施;加大对重点风险领域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资产,提前介入,加快风险处置工作。

  (3)加大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充分发挥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集中化、专业化清收优势,强化考核督导,提升清收处置效果。

  受到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不确定性、共债风险上升、汽车消费下滑等外部因素影响,本行零售部分信贷产品的不良率有所上升,但整体不良水平保持稳健可控,个人贷款不良率与上年末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本行住房按揭贷款通过进一步调整客群结构,加大对优质客户的投放力度,有效提升新发放贷款质量。同时,根据抵押物所属地区的城市级别,实施差异化的风险管控措施,使按揭贷款不良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本行“新一贷”在贷前销售、面谈面签、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授信管理的所有环节层层把关、交叉验证;利用行业先进的评分卡技术和多维度的风险监测体系动态调整风险政策,针对当前涌现的共债类高风险客户,全面升级防控手段、加大排查力度,同时持续加大催清收资源投入,强化、细化多维度催清收举措,将资产质量稳定在合理水平上。

  (3)本行汽车金融贷款通过建立AI智能预审平台及多元化外部数据的运用,有效改善新增客户结构与品质,优化存量结构;通过各项科技创新手段及智能化量化工具运用,全面贯彻全流程风险管理原则,有效确保组合资产可持续发展。催收方面,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以司法诉讼为主要催收方式合规地开展作业,同时通过科技手段赋能,不断提升作业效率,目前整体资产质量稳定可控。

  (4)本行信用卡业务全流程贯彻风险管理理念,充分利用量化工具,有效管控风险。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平台和先进定量分析技术,结合风控模型、加大AI技术和大数据模型的引入,有效改善新户获客结构与品质,优化存量结构,同时不断提高对客户资质和风险识别能力,严控外部共债风险,保证资产质量,实现健康良性的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加大催清收的力度、提升清收效能。通过持续规模推广AI智能催收降低滚动率;优化评分模型推进差异化催收策略;优化不良资产的管理模式,探索快速诉讼模式,进一步增加催清收资源投入,整体不良水平保持稳健可控。

  (5)本行其他类个人贷款包括持证抵押贷款、小额消费贷款和其他保证或质押类贷款等,不良率较年初有所下降。一方面本行加大调整客户结构、提高优质客户占比,并持续迭代优化风控策略和流程,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催清收投入,多策并举、细化催清收各项举措,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整体风险可控。

  3、逾期贷款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19年9月末,本行逾期90天以内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90天以内贷款)余额189.39亿元,占贷款总额0.88%、较上年末增加0.10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314.56亿元,占贷款总额1.46%、较上年末下降0.24个百分点。本行已采取各项措施,分类制定清收处置方案,与各相关方积极沟通,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和化解工作,目前整体风险可控。

  

  (三)利息收支情况

  1、主要资产、负债项目的日均余额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行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平均收益率较高的个人贷款规模和占比增加,且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利息收入增加,带来生息资产收益率有所提升;平均成本率较低的存款规模增加,及2019年1-9月市场资金面整体宽松,导致付息负债成本率进一步下降;2019年1-9月净利差、净息差同比均提升33个基点。

  2、发放贷款和垫款日均余额及平均收益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3、吸收存款日均余额及平均成本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十二、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一)资本充足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杠杆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主要因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增加,报告期末杠杆率较2019年6月末增加。

  (三)流动性覆盖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本行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披露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5:00至2019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本公司2005会议室。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相应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前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前述议案一至议案四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前述议案二至议案四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议案均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议案四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2:00-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本公司大会登记处;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pabdsh@pingan.com.cn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六)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一和议案五是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二至议案四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对于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执行董事(议案二,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在6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执行董事(议案三,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在4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四,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留意表格下方注意事项):

  ■

  注:

  1、议案一和议案五是非累积投票议案,该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议案二、三、四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执行董事(如议案二,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执行董事(如议案三,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四,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67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9年10月11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日本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叶素兰、郭建、郭世邦、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10人到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陈心颖和姚波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均委托董事叶素兰行使表决权,董事蔡方方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郭建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永桢和王群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6名,执行董事4名,独立董事6名。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谢永林先生、陈心颖女士、姚波先生、叶素兰女士、蔡方方女士、郭建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胡跃飞先生、杨志群先生、郭世邦先生、项有志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杨志群先生和项有志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须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核。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郭田勇先生、杨如生先生、杨军先生、李嘉士先生、艾春荣先生、蔡洪滨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杨军先生、李嘉士先生、艾春荣先生、蔡洪滨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核。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鉴此,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松奇先生、韩小京先生、王春汉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并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按上述顺序依次离任。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需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春汉先生、王松奇先生和韩小京先生将不再出任公司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王春汉、王松奇和韩小京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行(含本行各海外分行、各并表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拟按照如下规划发行金融债券:

  1、发行规模。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5%。

  2、发行品种。期限不超过10年的普通金融债券(不包含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资本性债券及同业存单)。

  3、募集资金用途。金融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中长期稳定资金,提高核心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重点用于支持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境内外中长期业务发展。

  4、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授权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及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由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的相关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决议有效期限相同。

  本议案须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永林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68年9月出生,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理学硕士。自2018年12月起出任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自2016年9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并自2016年12月起出任平安银行董事长至今。

  谢永林先生于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平安,从基层业务员做起,先后担任平安产险支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寿险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平安寿险市场营销部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平安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2006年3月至2013年11月先后担任平安银行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副行长等职务,并自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先后担任平安证券董事长特别助理、总经理兼CEO、董事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谢永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心颖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获得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硕士、电气工程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自2013年1月起出任中国平安首席信息执行官和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13年12月起出任中国平安首席运营官,2015年6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2016年1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出任中国平安副首席执行官,2018年12月至今出任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2014年1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陈心颖女士加入中国平安之前,曾是麦肯锡公司合伙人(全球董事),专长于金融服务,在麦肯锡工作的12年间,曾与美国和亚洲10个国家的领先金融服务机构合作,主要专注于战略、组织、运营和信息技术领域。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心颖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波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1年出生,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FSA),获得美国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09年6月起出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总精算师。2010年6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姚波先生于2001年5月加入中国平安,2009年6月至2016年1月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此前曾先后出任中国平安产品中心副总经理、副总精算师、企划部经理、财务副总监及财务负责人。

  此前,姚波先生曾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精算师、高级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姚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素兰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56年出生,获得英国伦敦中央工艺学院计算机学士学位。自2011年1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至今,并分别自2006年3月、2008年3月及2010年7月起担任中国平安首席稽核执行官、审计责任人及合规负责人至今。2010年6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叶素兰女士于2004年2月加入中国平安,2004年2月至2006年3月任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2006年3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平安总经理助理。

  此前,叶素兰女士曾任职于友邦保险、香港保诚保险公司等。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叶素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方方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4年出生,获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商业硕士学位。2014年7月至今,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平安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2014年1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蔡方方女士于2007年7月加入中国平安,2009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先后出任中国平安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职务。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财务执行官兼企划部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

  加入中国平安前,蔡方方女士曾任华信惠悦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和英国标准管理体系公司金融业审核总监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蔡方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建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64年出生,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1988年5月加入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兼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一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招商局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前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建先生同时兼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进出口商会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等职务。

  郭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跃飞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2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胡跃飞先生于1990年1月至1999年2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党办宣传室主任、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行长、总行行长助理。2006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行长。

  胡跃飞先生加入深圳发展银行之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东安县支行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科员、人事处副科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胡跃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平安银行股份4,104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志群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70年出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杨志群先生于1991年至1996年10月,任职于广州市九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1996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中国民生银行,历任广州分行柜员、副科长、科长、市场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天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天河支行行长、分行行长高级助理、分行副行长;2008年10月至2011年2月,历任原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行长;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11月至今,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平安银行行长助理兼深圳分行行长;2019年4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副行长兼深圳分行行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志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世邦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5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郭世邦先生于1991年7月至1998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主持工作);1998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上地支行行长、北京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大连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总行零售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零售银行部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历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监、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总裁;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历任平安证券CEO特别助理、副总经理,并先后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等职务;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平安银行董事长特别助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平安银行行长助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副行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郭世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项有志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4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

  项有志先生于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经济管理系助教;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厦门大学攻读会计学硕士学位;1994年8月至1995年8月,任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1995年9月至1998年8月,在厦门大学攻读会计学博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7年4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室经理、会计部总经理助理、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员工监事;2007年4月至2013年7月,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计财总监,先后兼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职于平安银行,2018年1月起任平安银行首席财务官。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项有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平安银行股份6,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田勇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8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8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

  郭田勇先生于1990年在山东大学数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0年至1993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分行,199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田勇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如生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8年2月出生,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7年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

  杨如生先生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深圳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独立董事、香港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财经大学客座教授。

  杨如生先生曾在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公司、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为深天健、同洲电子、深赛格和原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等。

  杨如生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58年5月出生,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是中国律师及美国纽约州律师。

  杨军先生曾任北京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马智诺斯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国际集团公司律师,高盛(亚洲)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所罗门兄弟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汉鼎亚太公司中国部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曾兼任中远股份、海油工程、招商银行、海南橡胶和原平安银行独立董事。2003年3月至今担任宋庆龄基金会理事。

  杨军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嘉士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0年出生,获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为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新加坡及澳洲首都区的合资格律师,并于1989年起担任胡关李罗律师行的合伙人。

  李嘉士先生于2019年7月获委任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候选主席之一。亦为香港政府创新科技署InnoHK督导委员会成员、香港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条例)主席、香港财务汇报局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召集人兼成员、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委员、公益慈善马拉松联席主席及香港太平绅士。同时,李先生为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全货仓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嘉士先生曾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副主席、主席,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渝港国际有限公司、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添利工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中国平安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嘉士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艾春荣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2年3月出生,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师从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麦克法登教授。现任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经济学终身教授、Florida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艾春荣先生于1990年至1991年任职于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1991年至1994年任职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1994年至今任职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目前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特聘院长。2006年至2013年兼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特聘院长,2007年至2015年兼任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5年入选教育部长江讲座教授,2009年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一直从事计量经济学、应用微观经济学、实证金融、中国经济等领域的研究。

  艾春荣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洪滨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7年11月出生, 1997年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及经济学讲座教授。

  蔡洪滨先生于1997年至2005年任教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2005年至2017年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受聘为应用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应用经济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10年12月至2017年1月,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蔡洪滨先生2011年当选为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会士(Fellow)。他曾经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及北京市政协委员。现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洪滨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公告编号:2019-06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日本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7人(包括外部监事3人),监事长邱伟,监事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永桢、王群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车国宝因事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长邱伟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本行监事长邱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6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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