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一致行动情况
根据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2月1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淮安明硕投利明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明硕”)的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徐先明,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淮安明硕的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张晓燕。徐先明和淮安明硕为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终止的相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徐先明先生与淮安明硕的通知,徐先明先生和张晓燕女士已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淮安明硕财产份额,并已办妥财产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徐先明先生不再担任淮安明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控制淮安明硕,徐先明先生与淮安明硕已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先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99,427,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1%;淮安明硕共持有公司股份78,289,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
本次股东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未产生影响,自然人王相荣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