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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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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9-05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控股股东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382,947,481股股票,占隆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57%,占公司总股本的18.65%。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票被冻结是由于隆鑫控股未能到期支付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股票质押业务产生的本金和利息欠款所致,若隆鑫控股与中信证券未能就股票质押违约的解决方案协商达成一致,此次被冻结的股票可能会出现因拍卖、变卖导致隆鑫控股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经向隆鑫控股了解核实,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隆鑫控股未能到期支付与中信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产生的本金和利息欠款的债务纠纷所致,根据双方签订的《场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文件,质权人中信证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隆鑫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偿还本金1,503,790,000元及到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

  根据《执行裁定书》( (2019)京03执恢116号)的“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82,380,000股隆鑫通用(证券代码603766)股票,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等相关内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隆鑫控股所持有的公司382,947,481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382,380,000股已质押)股份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即2019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隆鑫控股与相关部门一直同质权人中信证券就股票质押违约的解决方案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45,591,56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0.92%,均为非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股票为1,045,024,083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89%。

  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为隆鑫控股持有的382,947,481股公司股票(其中382,380,000股已被质押),占隆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62%,占公司总股本的18.65%。

  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2、隆鑫控股与相关部门将继续同质权人中信证券进行积极协商、沟通,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可能出现因拍卖、变卖导致隆鑫控股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减持行为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隆鑫控股目前累计质押股票1,045,024,083股,扣除质押给中信证券的382,380,000股,其余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

  隆鑫控股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均已到期,经与质权人友好协商,目前暂不会做违约处置。隆鑫控股与相关部门一直保持和各质权人的沟通、协商,尽量降低高比例质押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质押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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