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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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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18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建成投产,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要求的逐步提高对电池箔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电池箔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在充分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对已有设备进行进一步调试,同时在后续新设备的选型过程中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0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0名弃权,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0名弃权,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胜新材”)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9年12月延至2020年12月。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8,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97.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0,112.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本次公司拟延期项目为“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549.1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68.04%。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建成投产,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要求的逐步提高对电池箔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电池箔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在充分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对已有设备进行进一步调试,同时在后续新设备的选型过程中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0年12月。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鼎胜新材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中信证券对鼎胜新材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亿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8,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97.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0,112.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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