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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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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少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全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收益凭证所致;

  2、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采购导致对供应商预付货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末有第三季度仓储服务费尚未收取;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收益凭证,在本期末尚未到期;

  5、在建工程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有部分在建工程已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

  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因为由于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采购导致对供应商欠款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因为上年度计提的年度绩效薪酬本期已发放;

  9、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是本年度有广渠路东扩拆迁公司通州潞河部分院墙给予的拆迁净收益;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年度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所需,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受到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尚未消除,原材料等各项成本费用增加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7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9年10月18日9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少陵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管考核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18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兑现总额确定为323.2315万元。

  本议案中董事王春立、关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7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在评估报告、交易方案取得有权部门备案、批准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王岳成、裘晓斌、洪慕强、朱彦军、姚紫山、帅益武六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小王子”)25.11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19-056)。2019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19-065)。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履行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对评估结果的备案程序及对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三十日披露一次交易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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