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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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 年10月21日起,暂停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直销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直销机构单笔或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 2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照常办理。关于恢复本基金在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咨询方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 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