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标的房产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向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置业”)购买其开发的晶石中心A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因标的房产未如期交付使用,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9日、8月19日、9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二、 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房产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已根据路桥集团委托进场办理物业接管查验工作。路桥集团已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标的房产提升改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承包方,详见2019年10月1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