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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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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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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一)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原则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二)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为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自2019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为本基金的第五个封闭期。

  2、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共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按销售机构规定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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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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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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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5.2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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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站或者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销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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