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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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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9-7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接到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关于所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告知函》,获悉中兴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中兴集团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万泉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因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辽01民初955号裁定书、(2019)辽01民初956号裁定书】,盛京银行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诉讼保全申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中兴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0,184,063股股份冻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184,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20,184,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兴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敦促中兴集团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所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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