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叶飞虹、蒋晓玲、丁圆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7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股东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其中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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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股份数为IPO后的资本公积转增数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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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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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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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公司将督促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