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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郑有水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郑有水先生于2018年1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838.71万股股份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详情参见《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 );于2018年2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股份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详情参见《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6 );于2018年2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股份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详情参见《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8);于2018年8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详情参见《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7 )。
郑有水先生已提前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办理完毕上述合计6338.71万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上述6338.71万股质押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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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郑有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83%,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总数为6338.71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7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4%。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郑有水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