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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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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7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016-02号),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4,7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申请执行轮候冻结,占总股本的5.42%,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0月16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本次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为4,7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其中:质押股份2,000万股,冻结股份2,723万股,轮候冻结股份4,723万股。

  广厦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因此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向广厦建设了解,上述冻结系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所致,广厦建设目前正在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力争尽快达成和解,解除相关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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