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文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朝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朝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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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减少以及购买原
材料支付资金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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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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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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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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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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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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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1 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决定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8月3日、2019年8月2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3.2 报告期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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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已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详见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部分)。
报告期内,相关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按《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披露,由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列报方式发生调整,使得合并利润表中,上年同期的营业总成本累计金额由原报表的2,461,800,338.73元调整为2,440,340,264.82元,该变动对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没有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的要求,公司在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将上年同期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0万元产生的现金流量从筹资活动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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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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