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字201904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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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