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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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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五楼培训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5,620,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97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所持股份数为335,374,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98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数为10,245,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186,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2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数为14,940,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数为10,245,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PHUA LEE MING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彭绍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刘少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LIM CHIN LOON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选举王俊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选举何重心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曹广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韦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郑馥丽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李志粉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杨光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7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4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620,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6,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董凌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PHUA  LEE MING先生、彭绍东先生、刘少明先生、LIM CHIN LOON先生、王俊峰先生、何重心女士

  独立董事:曹广忠先生、韦佩先生、郑馥丽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19年9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志粉女士、杨光勇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谭慧姬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19年9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三、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世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世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薛建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薛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王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且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先生通过持有杭州智汇越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三维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442,875股股票。王萍先生将按照其签署的股份锁定承诺继续锁定其所持股份,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李世玮先生、王彬先生、薛建中先生、王萍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PHUA LEE MI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彭绍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PHUA LEE MING先生、刘少明先生、彭绍东先生、王俊峰先生、郑馥丽女士(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其中PHUA LEE MING先生为主任委员。

  2、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郑馥丽女士(独立董事)、何重心女士、韦佩先生(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郑馥丽女士(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3、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韦佩先生(独立董事)、PHUA LEE MING先生、曹广忠先生(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韦佩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4、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曹广忠先生(独立董事)、LIM CHIN LOON先生、郑馥丽女士(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曹广忠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5、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少明先生、PHUA LEE MING先生、彭绍东先生、韦佩先生(独立董事)、曹广忠先生(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其中刘少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绍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经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少明先生、朱德华先生、李单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经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单单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经公司总经理彭绍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重心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李志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李志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李志粉女士,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彭绍东先生

  副总经理:刘少明先生、ZHU DE HUA先生、李单单女士

  董事会秘书:李单单女士

  财务负责人:宋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八、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部审计负责人:何重心女士,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九、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康岚女士,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李单单女士、康岚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单单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710011

  传真:0755-26710012

  邮箱:bod@colibri.com.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PHUA LEE MING先生简历

  PHUA LEE MING先生,1961年9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在精密元器件行业拥有超过25年的工程、制造和管理经验。曾任职于Matshushita Denshi (S) Pte Ltd、Applied Magnetics Singapore、Conner Peripherals Singapore、开发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7月至今,任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董事;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瑞安(深圳)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PHUA LEE MING先生通过持有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 71.4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22,576,088股股票,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PHUA LEE MING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PHUA LEE MING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彭绍东先生简历

  彭绍东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在中国市场自动化设备领域的丰富营销经验。曾任职于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INNOREV INDUSTRIAL CO., LIMITED、深圳市绿汇科技有限公司;2000年9月至2001年7月,任深圳市国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4年8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彭绍东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47,753,912股股票。彭绍东先生在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绍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少明先生简历

  刘少明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瑞士洛桑高等工业学院工业机器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在工业机器人、自动化和设备制造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曾任职于深圳天特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少明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76.55%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8,119,091股股票。刘少明先生在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LIM CHIN LOON先生简历

  LIM CHIN LOON先生,1957年10月出生,新加坡国籍,高中学历。曾任职于KAI SIONG TIMBER MERCHANT CO、TECK HIN HUNG TIMBER MERCHANT;现任SONG MENG INDUSTRIES PTE. LTD.董事总经理,S. L. ASIA CORPORATION SDN BERHAD董事长,SMI INVESTMENT PTE. LTD.董事,ASIA CONSORTIUM PTE. LTD.董事长、总经理,大理帝龙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星联钢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松明机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鲁冰系统工程(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TECK HIN HUNG TRADING PTE. LTD.董事长,KHOON LOON HOLDING PTE. LTD.董事长,星海泰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董事,星联钢商贸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SMI AGRO-TECH PTE. LTD.董事,松明农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ASEARA PTE LTD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LIM CHIN LOON先生通过持有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 1.83%股权,间接持本公司3,142,665股股票。LIM CHIN LOON在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LIM CHIN LOON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俊峰先生简历

  王俊峰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硕士。在智能制造及医疗健康领域拥有近10年的产业背景,并且在成长期投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投资经验。曾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百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瀚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志诺维思(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瑞博开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执行董事,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迪科(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夏科创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堆龙德庆符禺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赛睿尼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六合宁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蓬莱和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俊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2,510股股票。王俊峰先生为天津君联晟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俊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何重心女士简历

  何重心女士,194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对企业会计理论和实践具有37年的丰富经验。1974年1月至1993年5月,任江西矿山机械厂会计;1993年8月至2001年3月,任深圳市特发特力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何重心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1.03%股权,间接持有公司785,406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重心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曹广忠先生简历

  曹广忠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副教授、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控制工程领域科技研究组博士后研究员;现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动化科学系教授。

  曹广忠先生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广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韦佩先生简历

  韦佩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嘉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韦佩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韦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郑馥丽女士简历

  郑馥丽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任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深圳市前海德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馥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馥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李志粉女士简历

  李志粉女士,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10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职于东吴液化空气有限公司、美日薄膜(苏州)有限公司;2006年9月至2011年2月,任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科瑞自动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志粉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0.69%股权和深圳市惠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6%股权,间接持有公司779,736股股票,除上述关系外,李志粉女士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志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杨光勇先生简历

  杨光勇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超过20年的精密元器件行业实践和管理经验。曾就职于重庆望江机器厂军品科研所、深圳长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温哥华迈尔斯壁炉工业公司。2006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品质经理、工程经理、部门经理,现任事业部高级经理、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杨光勇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1.724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308,960股股票,除上述关系外,杨光勇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光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ZHU DE HUA先生简历

  ZHU DE HUA先生:1963年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合肥工业大学教师;1992年8月至2001年1月,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磁头厂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任Auto Parts Trading Co., Ltd销售经理;2004年6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ZHU DE HUA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ZHU DE HUA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李单单女士简历

  李单单女士: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巨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96年3月至2012年4月,历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长、经理、高级经理、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科瑞有限(系公司前身“科瑞自动化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质量系统中心负责人;201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单单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1.03%股权和深圳市惠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6%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212,250股股票。李单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4、宋淳女士简历

  宋淳女士: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陕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深圳广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鸿寅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1998年5月至2004年8月,任麦当劳餐厅(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督导;2004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财务中心高级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宋淳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惠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7%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13,825股股票。宋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宋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康岚女士简历

  康岚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8月起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康岚女士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康岚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乐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216%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56,106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山科瑞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公司与中山科瑞已于2019年10月15日正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A为公司,甲方B为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甲方B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A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A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许超、关建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 乙方按月(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B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1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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