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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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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9-05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0月16日,该预案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7.5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1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临2018-061号公告。

  (二)截至2019年10月16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计划,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709,3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14%,回购最高价格6.1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6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004万元。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9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临2018-047号公告。经核查,公司自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计划届满之日止(即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709,342股,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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