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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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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9-05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解除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原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化工公司”)合计人民币60亿元的委托贷款提供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22日、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2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与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中新能化”)签署《关于煤化工及关联项目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能源化工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新能化(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2016年8月31日完成交割。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中新能化将通过替换担保或其他一切方式解除大唐发电对转让范围内煤化工及关联项目的借贷担保义务。如上述期限届满时上述担保变更工作仍未全部完成,中新能化应就未完成变更部分向大唐发电(含其控制的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2016年12月30日,中新能化已向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就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承诺函》承诺:中新能化承诺自愿为能源化工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代偿之债务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解除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能源化工公司已偿付两份《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之全部债务。2019年10月15日,相关各方已经完成两份《保证担保合同之终止协议》的签署。根据《保证担保合同之终止协议》,公司为能源化工公司人民币60亿元的委托贷款担保责任全部解除。

  上述担保责任解除后,公司对中新能化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借款余额约人民币58.13亿元,中新能化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协调中新能化按期归还上述剩余担保借款。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为人民币131.14亿元(未经审计),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9%,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方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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