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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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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9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9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19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

  (2) 2019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9年1月至9月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以下综合因素所致:

  1.公司耗材和微电子芯片业务受市场影响,净利润略有下降。

  2.利盟国际业务经营向好,净利润增加,主要是毛利额增加、费用减少及2018年1-9月账面计提了较大整合费用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9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含本数)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15:00至2019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为680,199,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63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数为621,392,6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43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8,806,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300%。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0,897,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090,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66%;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8,806,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3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5,399,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1%;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86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3%;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5,399,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1%;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86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3%;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5,399,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1%;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86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3%;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涉及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5,399,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1%;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863,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3%;反对2,033,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俊宇、杨颖

  3、结论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9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9月19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9月19日),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2、关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自查后认为,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或按照公司已披露的股票变动计划实施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或按照公司已披露的股票变动计划实施而进行的操作,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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