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9 年10月14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19 司冻 1014-03号),根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苏川民初382号,何平因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5,736,215股和限售流通股12,598股进行司法冻结。(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7,085,447股和限售流通股4,444,368股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止。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轮候冻结)。
截止本公告日,王珍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7,27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本次股份被冻结后,王珍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157,278,62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
二、 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王珍海先生正在积极处理相关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