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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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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100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1)2019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2)2019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与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100%股权,两家标的公司2019年3月起的损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和政策环境变化,加强内部管理、加快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101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迪尔”)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李勇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勇先生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勇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8,066,4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6,9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8.13%,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三、涉及业绩承诺方质押对价股份的情况

  (一)2019年3月1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珠宝”)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李勇先生作为业绩承诺方之一,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李勇先生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股票存在股份锁定安排,并负有盈利补偿及减值补偿等义务(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

  李勇先生及其他业绩承诺方所需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的具体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千年珠宝在利润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如下:2017年度净利润数不低于5,200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11,900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20,000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9,700万元。

  千年珠宝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即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方式

  千年珠宝截至2020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2020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补偿义务人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补偿义务人应予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应补偿总金额=(利润补偿期间2017年度至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2017年度至2020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2017年度至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价格。

  补偿义务人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

  3、质押限制承诺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李勇、王均霞承诺:为保障《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利润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未经爱迪尔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上市公司股份的60%的部分股票上设置质押、权益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

  (二)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与千年珠宝签订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的约定,杭州银行同意李勇先生为千年珠宝向其融资提供股票质押担保。

  2019年9月22日,李勇先生与杭州银行签订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合同》,李勇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6,900,000股股票向杭州银行提供质押担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方质押对价股份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年10月10日,李勇先生与杭州银行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杭州银行确认知悉并认可李勇先生用于质押给杭州银行的6,900,000股限售股对爱迪尔存在潜在的业绩补偿义务;

  2、双方同意:当李勇先生对爱迪尔的业绩补偿义务触发时,李勇先生首先以其上述的爱迪尔未办理质押的股票向爱迪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若李勇先生未办理质押的上述爱迪尔股票数量不足以满足其业绩补偿义务要求,且李勇先生拟以前述被质押股票中相应数量的股票补偿给爱迪尔时,则李勇先生应于合理的时间提供杭州银行相关信息,并与杭州银行协商一致,确定该等部分质押股票相关事宜,经杭州银行认可(即偿还相应比例的贷款)后,杭州银行在合理可行的期间内解除该等部分股票的质押并办理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即借款人归还杭州银行的借款占总借款的比例与上述解押股票占总质押股票的比例保持一致,且该等部分解质押股票的解押不会影响杭州银行在适用法律法规和前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条款和条件。

  四、其他情况说明

  若上述业绩承诺人触发股份补偿义务,其将按照业绩承诺相关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述协议相关约定进行补偿,公司将督促上述业绩承诺人履行相关义务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合同》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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