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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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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9-07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变更协议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年4月30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及刘悉承先生之配偶邱晓微女士,与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签署了《控制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南方同正、南方同正全资子公司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同实业”)、刘悉承先生签署了《表决权让渡协议》;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医药控股签署了《“17同正EB”定向转让意向协议》。

  2019年8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及刘悉承先生之配偶邱晓微女士,与医药控股签署了《〈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收购协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将《收购协议》10.4条第(4)款“《收购协议》签订后四个月内医药控股仍无法取得海南海药控制权,《收购协议》终止。”变更为“《收购协议》签订后五个月内医药控股仍无法取得海南海药控制权,《收购协议》终止。”

  2019年9月29日,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间接受让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573号),原则同意医药控股间接受让海南海药的总体方案,本次交易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医药控股持有华同实业100%股权,取得海南海药控股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8月30日、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关于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一)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进一步延长《补充协议》约定的《收购协议》有效期,并于2019年10月11日签订了《补充协议的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补充协议》关于有效期的约定:

  《收购协议》签订后五个月内医药控股仍无法取得海南海药控制权的,《收购协议》终止。

  变更后,《变更协议》关于有效期的约定:

  《收购协议》签订后十个月内医药控股仍无法取得海南海药控制权的,《收购协议》终止。

  (二)除上述变更外,《收购协议》与《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三、变更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变更协议,保证了原《收购协议》的有效性,有助于公司控制权收购的顺利推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执行中所涉及相关事项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相关债权人同意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控制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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