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2日(星期六)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租赁开展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汽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开展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项目。项目总投资138,288万元,其中本公司向广汽商贸有限公司增资26,000万元,专项用于广汽商贸有限公司对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上述项目进行增资,剩余资金自筹解决。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邬高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