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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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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配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365,447,047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09,634,114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方面:

  ■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1、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配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配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配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配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配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根据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制定的新规定、指导意见和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配股的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其实施进度、调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等内容;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签署、递交、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合同、协议、说明、声明、承诺和其他法律文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5、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6、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登记,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办理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若发生因主要股东不履行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或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股东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以上所载各项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总裁或董事会秘书单独或共同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发行的相关事宜。

  上述第5项、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如下:

  1、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则本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

  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按照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在确保公司各类风险控制指符合相关要求、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0%,以发行完待偿还总额计算(含当前已发行待偿还债务融资规模,不含债券回购、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

  每次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1)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2)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公司债券、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ABS);(3)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同业拆借;(4)金融行业监管机构许可的、证券公司可发行的其他融资品种。

  本议案所涉的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并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依照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担保及其他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由本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的,按每次发行结构而定,具体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的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营运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各融资工具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和经营需求确定,并符合金融行业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发行价格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发行对象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及/或个人投资者及/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9、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或转让

  就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或转让(如涉及)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0、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如适用)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1、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所涉基础资产买卖

  同意公司将基于融资融券业务合同项下的融出资金债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融资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3、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发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或多品种发行,以及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反)担保函或协议、支持函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和/或转让及上市和/或转让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函或协议、支持函或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上市、转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转让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每期融资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设立、备案以及挂牌和转让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若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在前述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具体的借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及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具体借款规模及期限;根据市场利率和公司资金融资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利率等。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365,447,047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09,634,114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方面:

  ■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1、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65,447,047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可配售数量1,009,634,114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375,081,161股。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配股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考虑到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2018年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4亿元。假设本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按照增长0%、增长10%以及下降10%等三种情景进行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二、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通过有效配置资本,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由于发展主营业务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可能出现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增加净资本有利于公司应对行业竞争新格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证券行业“大者恒大、强者恒强、头部集中”的竞争格局正加快形成,马太效应不可逆转,资本实力雄厚、经营规模领先的大型证券公司将占据行业发展的制高点。另一方面,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有序推进,随着对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投资比例限制不断放开,跨国金融机构将依托全球资源、成熟的客户服务模式和灵活快速的创新能力,对行业当前的业务管理机制与客户服务模式造成冲击。只有具有雄厚资本实力、规模领先的证券公司,才能在新的变局中把握机遇。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为各项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应对我国证券行业竞争的新格局。

  (二)增加净资本有助于公司扩展业务规模,提升竞争地位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资本规模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证券公司的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潜力,是决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在现有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自营业务、直投业务、国际业务等业务的发展都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充足的资本金支持。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8年末,本公司净资产及净资本排名分别在第20位及第26位,与行业领先证券公司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目前的净资本水平制约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迫切需要通过股权再融资扩展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竞争力。

  (三)增加净资本有助于公司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证券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与其自身的资本规模密切相关。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体系,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资质的取得、业务规模的大小与其净资本实力直接挂钩。雄厚的资本实力还是证券公司抵御风险、实现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配股增加资本金,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本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并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公司现任经营管理层均长期从事证券行业相关管理工作,在对公司业务至关重要的战略规划、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营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员工队伍方面,公司历来注重员工专业素质的培养和外部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培训组织、协调机构,通过多层次的培训系统,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员工队伍,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不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持续推进证券信息技术创新,已搭建了行业领先的客户交易、营销服务、风险管理、领导决策、内部办公等多个应用体系,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未来,本公司将结合行业信息技术发展动向,继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能力。

  在充分发挥安徽地区区域优势的基础上,本公司形成了“立足安徽,面向全国”的网点和业务布局。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140家证券营业部,为公司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本公司关于填补回报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使原股东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的情况,本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原则和措施,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本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信用业务等。受证券市场深化发展推动,近年来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共同驱动了公司业绩的稳步发展。

  本公司经纪业务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利益至上”服务理念,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为中心,在加强营销团队建设的同时,强化线上线下业务联动,不断丰富完善产品线,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自身发展。证券信用业务坚持稳健经营与业务拓展并重,主动加强风险防控,不断丰富完善动态管理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框架机制,提高灵活自主定价能力,实现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快速增长。投行业务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打造大投行格局,强化内部各板块业务合作,优化收入结构,保持收入稳定增长。自营投资业务始终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结合市场行情,合理的配置权益类资产、债券类资产,审慎开展金融衍生品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努力打造专业化团队,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积极向主动管理转型,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资管业务今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合规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与管理风险等。本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内控规范实施建设,制订并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逐步形成了“权责明确、逐级授权、相互制衡、严格监督”的治理结构,构建了董事会(含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含风控与合规委员会)、风险管理相关职能的部门、各业务部门及内设的风险管理岗位的四层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控和综合管理。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收益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调整收入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降低经营风险,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收益,以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2、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本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本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4、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贯彻国务院、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务消费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四)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转授权予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或董事会秘书,根据有权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关于填补回报的措施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元投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元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以期货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国元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

  为满足国元投资管理公司业务需求,实现快速发展,有效延长公司业务链条,加强业务协同,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国元投资管理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在前述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具体的借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元投资管理公司资金需求及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具体借款规模及期限;根据市场利率和公司资金融资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利率等。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14: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发行方式

  3.0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3.0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3.05配售对象

  3.0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3.07发行时间

  3.08承销方式

  3.0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3.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3.11上市地点

  4、《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9.01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

  9.02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9.0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9.0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9.05担保及其他安排

  9.06募集资金用途

  9.07发行价格

  9.08发行对象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9.09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或转让

  9.10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9.11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所涉基础资产买卖

  9.12决议有效期

  9.13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议案1、9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至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交,议案2至议案9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1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议案2至议案9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8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2207077 、6220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池州徽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股权”)出资参与池州徽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池州基金”)概述

  2019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不超过4亿元参与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首期出资不超过1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出资相关事宜,具体公告见2019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池州基金的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了基金管理人国元股权的通知,池州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目前,池州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工商登记信息:

  ■

  (二)出资结构:

  ■

  (三)备案登记情况:

  备案编码:SJB731

  基金名称:池州徽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19年10月10日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经营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所载的财务数据为母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注:2019年1月1日股东权益为公司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调整后的金额。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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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9年前三季度,证券市场运行总体较为平稳,证券交易量同比有所增长,股票市场出现短暂的阶段性行情,债券市场持续向好。公司在此市场环境下,努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调整证券投资结构,控制和化解市场信用风险,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行为。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4,655.14万元,同比增长38.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72.15万元,同比增长113.25%。增长的主要方面为:经纪业务手续费佣金收入、债券投资收益、投行承销收入和子公司实现收入等同比大幅增长。

  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长3.73%,主要为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公司债券正回购增加负债所致;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现金股利的派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比年初仍增长1.13%,主要为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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