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9年10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赵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鉴于股权激励计划确定177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等其他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6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7名调整为171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00万份变为2,7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2,6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100万份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赵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171名激励对象授予2,62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9年10月14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9年10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金元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鉴于股权激励计划确定177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等其他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6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7名调整为171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股调整为首次授予2,620万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7名调整为171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00万份变为2,7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2,6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100万份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属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2019年10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71名激励对象2,62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77人调整为171人。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原2,800万份调整为2,720万份。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8月9日至8月20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说明
鉴于股权激励计划确定177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等其他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6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7名调整为171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00万份变为2,7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2,6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100万份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7名调整为171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00万份变为2,7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2,6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100万份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首次权益授予日:2019年10月14日
●股权激励首次权益授予数量:2,620万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8月9日至8月20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1名激励对象授予2,620万份股票期权。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0月14日
2、授予数量:2,620万份
3、授予人数:171名
4、授予价格:每股A股5.82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 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行权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并满足约定条件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 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本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无卖出公司股份情况。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基础,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于董事会当日运用该模型以2019年10月14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4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上述成本摊销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调整及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及登记结算事宜。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