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7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0月30日15: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8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 年12 月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选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我们一致同意选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10月30日15:00时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15:00至2019年10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10月29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秦梅、谢静纯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 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股票投票代码:365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