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发布临时公告《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时代华鑫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9),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所涉及的财务数据需经审慎测算核实,部分问题需由中介机构发表专项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问询函。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需要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形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