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368.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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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368.69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368.69万元,其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344.39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24.3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368.69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